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外围护栏监理项目投标邀标函
时间:2020.12.03浏览次数:7661

 根据盘龙城遗址公园外围护栏工程需求,盘龙城遗址博物院拟对“盘龙城遗址公园外围护栏”监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应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龙城遗址公园外围护栏监理项目

2、项目地点:武汉市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1号盘龙城遗址

3、项目内容:盘龙城遗址公园安全防护围栏、木栈道、道路景观的监理工作及其它;北区门房、西入口门房、东门房、南门房、制陶与模拟探方区(互动区)卫生间等的装饰装修、安装及维护监理(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实施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的监理。

4、工程监理费拦标价:壹拾叁万贰仟元整(小写:13.2万元),拦标价金额超过视为无效投标。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质量要求:合格

7、服务期:暂定为 4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在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10日历天及正式验收协调工作。

 

二、邀请招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遗址古墓葬)。

      3、供应商拟派现场总监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主持过二个以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理项目,附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三、邀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0年12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盘龙城遗址博物院(武汉市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1号盘龙城遗址)

四、邀标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二)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10:00(北京时间)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联系人:李吉敏

电  话:15623145377

 

 

邀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响应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报价一览表

2、资格证明文件

3、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4、拟派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5、拟派的项目总监简历

6、组织机构及人员状况

7、拟投入设备配备情况

8、服务方案

9、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邀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要求,递交一式贰份响应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不论中标与否,所有的文件均不返回。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报价书的签字人签字和盖章。正本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须装订牢固(胶装),不得有活页。

3、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将“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一份提交,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一同装入包封内加以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标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因包装密封不好,导致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2、为方便邀标记录,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另外将“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独密封入一个信封,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必须在邀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技术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作。

2、按照文物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全程监理。

3、现场总监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4、现场专监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专业人员均熟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行业准则和职业操守。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