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城遗址博物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项目(二期)监理投标邀标函
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3156

为满足博物院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要求,以高标准建设博物院安防系统,适应博物院安防智能化的发展需求。本次补充建设博物院外周界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声音复核系统,专用通讯对讲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及优化现有的安防网络架构和监控中心,将历来建设的安防系统数据接入一个中心进行集中管理,来提高安防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提升博物院安全保障的功能,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心、舒适、满意的参观环境。因此,盘龙城遗址博物院拟对“盘龙城遗址博物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项目(二期)”监理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应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龙城遗址博物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项目(二期)监理

2、项目地点:武汉市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1号盘龙城遗址博院

3、项目内容:盘龙城遗址博物院外周界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声音复核系统,专用通讯对讲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及优化现有的安防网络架构和监控中心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4、工程监理费拦标价:陆万元整(小写:6万元),拦标价金额超过视为无效投标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质量要求:合格

7、服务期:暂定为9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在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10日历天及正式验收协调工作。


二、邀请招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资质且同时兼有湖北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若含有古遗址可优先考虑)。

 

三、邀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2年4月6日起至2022年4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盘龙城遗址博物院(武汉市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1号盘龙城遗址)


四、邀标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二)截止时间:2022 年 4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盘龙城遗址博物院

联系人:郑远华

电话:13507115104

 

六、信息发布媒体

盘龙城遗址博物院官网: http://www.plcsmuseum.com.cn/